民族英雄赵书策纪念碑,位于招远市金岭镇赵书策村东北500米处的乡村公路旁。1945年9月25日,招远县和招北县政府在赵家沟村召开大会,授予赵书策“民族英雄”称号,将赵家沟村命名为赵书策村,并修建此纪念碑。

赵书策,男,汉族,1926年11月出生于招远县赵家沟村(今招远市金岭镇赵书策村),贫农家庭,家境贫寒,自幼为人当童工的他,在幼小的心灵里深深地埋下了阶级仇恨的种子。1937年日寇入侵后,赵家沟这个偏僻的山村经常有抗日游击小组来活动,在党的影响下,赵书策积极地参加了抗日救亡的战斗行列。1941年,十六岁的赵书策出任村儿童团长,负责站岗、放哨、查路条,为组织传送情报。1942年,他加入了青救会,任青救会主任。当时上级在该村设立了兵工厂、银行、矿物局和粮站等后方物资供应组织,有时还在这里隐蔽武器弹药、疏散伤病员等,由于赵书策和其他村干部密切配合,教育群众严守机密,动员人民群众参军参战,使我党的战勤物资和人员没有受到一点损失,赵家沟也变成了抗日救国的红色堡垒村。

1943年,赵书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,并担任了村自卫团团长。同年9月25日(古历)拂晓,由于汉奸告密,驻招远城的日伪军出动大队人马,企图将驻扎在赵家沟村的区政府和兵工厂一网打尽。正在站岗的赵书策第一时间通知了区政府、兵工厂,为了给组织和村民转移争取时间,他决定牵制住敌人,于是他向村民转移的相反方向跑,并边跑边高声叫喊,似乎在组织转移,待吸引住敌人后,他连续扔出了两颗手榴弹,打死打伤三、四个敌人。这时,赵书策同志却不幸中弹,身负重伤。待敌人靠近时,年仅18岁的他将身上仅有的一颗手榴弹拉响,与敌人同归于尽。
2014年,招远市委、市政府投资20万元对赵书策纪念碑进行了维修改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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